各位考生:
根据《山东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翻译学院实际,现将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招生计划
单位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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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全日制统考计划数 |
一志愿上线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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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 |
专业学位 |
学术型 |
专业学位 |
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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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学院 |
4 |
10 |
6 |
15 |
二、复试方式
1.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我校硕士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对特殊情况、无法现场复试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报学校审核,以确定合适的复试方式。
2.考生复试时,须遵守《复试考场规则》,签署《考生复试承诺书》。
三、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审查考生的身份和报考资格,对不符合相关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在复试前须准备好以下材料,将材料(包括本人签名的《考生复试承诺书》)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招生复试学生端口yanzhao.sdu.edu.cn,输入用户名(报名时使用的证件号码)及密码(考生编号)。根据设置的内容在3月26日18:00前进行复试材料的上传提交及查看审核状态。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
3.个人简述。内容包括个人的思想状况、学习情况、获奖情况、科研情况、社会实践经历或工作业绩等,简述内容要真实准确,主要用于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
4.本科阶段成绩单。
5.报考资格证明材料。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能证明其应届生身份的证明,如标明学制的学生证、学校教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制证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无学位证的可不提供学位证)。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境外教育本科学生,须提供能证明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或境外教育本科生身份的材料。
(4)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须提供本科结业证或高职高专毕业证,以及近3年内须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或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科研论文1篇,或作为主要完成者(一般为前三位)取得较高学术水平或较高应用价值的其它科研成果1项。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无科研成果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国家承认的硕士、博士学位证或相应的学位认证报告。
(6)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须按照以上要求提供相应报考资格证明材料,并须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报名确认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男性(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以及能够证明先入学、后入伍的证明材料,如学籍认证报告等。
(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6.《山东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7.能反映自身科研水平、专业能力、实践能力的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工作表现等材料。
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复试方案
(一)复试时间
1.听力测试时间:3月29日上午9:00—10:00;地点:闻外楼302。
2.英语语言文学知识测试、英语笔译专业的笔试,时间:3月29日15:20—17:20;地点:闻外楼406。
3.第二外国语测试、综合能力测试,时间:3月30日8:00—17:30,地点:翻译学院会议室(闻外楼316)。
(二)复试录取规则
(1)一志愿报考本专业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2)学术型专业和专业学位专业分别排名,分别录取。
(3)退役士兵无招生计划限制,复试合格(≥60分),即为录取。
(三)复试内容
I. 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学术型)
1.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
复试包括英语语言文学知识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和第二外国语测试三个部分。复试满分100分,其中,英语语言文学知识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各占45%,第二外国语测试占10%。
(1)英语语言文学知识测试
该测试主要考察学生对基础英语语言学理论与英美文学知识的掌握程度,其中英语语言学知识占该测试总分的60%,英美文学知识占40%。
(2)综合能力测试
考生从试题中任选一套,用英语进行口头陈述,复试组成员针对学生的回答进行提问,主要考查考生的口语流利程度、语音语调、表达的连贯程度、思维的清晰度、内容表达的完整性和逻辑性、语言的准确度以及考生对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等。
(3)第二外国语测试
考生从试题中任选一套,用第二外语进行口语作文。复试组成员与考生进行口语交流,主要考查考生的口语流利程度、语音语调、表达的连贯程度、思维的清晰度、内容表达的完整性和逻辑性等。
2.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3.综合能力测试参考书目
Baker, Mona. In Other Words: A Coursebook on Translation.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2001.
Hart, James David. The Oxford Companion to American Literature.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0.
Ungerer, F. & Schmid, H. J. An Introduction to Cognitive Linguistics. Beijing: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 2006.
戴炜栋, 何兆熊. 简明英语语言学教程(新版)[M]. 上海: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2002.
胡壮麟. 语言学教程(第三版)[M].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
王湘云. 中国大学生英语磨蚀实证研究 [M]. 济南: 山东大学出版社, 2011.
II. 英语笔译(专业学位)
1.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
复试包括英语听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两个部分。复试满分100分,其中,听力测试部分占40%,综合能力测试部分占60%。
第一部分:英语听力测试
试题难度和形式与美国托福考试或英国雅思相当。
第二部分:综合能力测试(笔试60%和英汉/汉英视译40%)
(1)笔试
试题由英汉、汉英单句笔译,英汉、汉英段落笔译2部分组成。将依照翻译的信息完整性,准确性,得体性,以及语言质量进行判分。
(2)英汉/汉英视译
考生从试题中任选一套,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一定篇幅的英汉或汉英现场视译,复试组成员针对学生的译文及专业相关问题进行提问。试译环节重点考察译文意义是否忠实,语言是否通顺自然。提问环节重点考察语言的流利程度、语音语调、表达的连贯程度、思维的清晰度、内容表达的完整性和逻辑性、语言的准确度以及考生对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等。
2. 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 =(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3.综合能力测试参考书目
Baker, Mona. In Other Words: A Coursebook on Translation.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2001.
秦洪武. 英汉比较与翻译 [M]. 北京: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2011.
谭载喜. 西方翻译简史 [M].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04.
五、复试费
复试费按每生120元收取,缴费方式: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平台学生端进行缴费。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是复试录取工作的重要内容,我院指定专人,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在复试的同时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4.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录取
1.翻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按照复试方案要求,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不按时参加复试及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录取政策可能会根据报考情况和学校政策进行调整。如有调整,以复试前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拟录取名单复试结束后在翻译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体检工作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标准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3.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入学后3个月内,校内各招生单位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翻译学院
2024年3月21日